时间:2025-03-21 01:09 所属分类:行业资讯 点击次数:
记者从17日召开的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获悉,我省今年将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,年底前全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,成立政府法制专家咨询委员会。-期刊之家_中文核心期刊_期刊论文发表_职称论文发表_期刊投稿论文发表平台
记者从17日召开的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获悉,我省今年将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,年底前全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,成立政府法制专家咨询委员会。
据了解,在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方面,我省还将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机制,推动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。在立法制规方面,将突出公众参与,加大民主立法、公开立法力度,不搞关起门来立法。探索建立非正式听证制度,实现立法制规听证常态化、普及化。
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、群众意见有重大分歧的法规、规章草案,省法制办将组织公开听证、辩论。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方面,将加大假冒侵权等重点领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,推动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纳入社会征信体系,使违法者因信用不良“处处受限”。
今年将以“行政权力库”为基础,探索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,推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向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延伸,力争年底实现乡镇全覆盖。此外,今年所有报送省政府备案的文件都将在江苏政府法制网全文公开,群众可以在线评价。为方便社会公众网上查询,省法制办还将着手开发建设全省规章、规范性文件信息库。
政法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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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,社会体制的急剧转型,县域农村各种性质的矛盾、利益冲突日益加剧,特别是随着《物权法》的颁布实施,相邻权概念日渐深入人心,村民之间因相邻关系发生纠纷的案件逐渐增多,农民群众的生产、生活受相邻关系纠纷的影响越来越大,也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,应引起各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。笔者从相邻纠纷的概念、特点入手,分析其增多的成因,并提出自己浅显的见解。
关键词:民事诉讼评职范文,核心,农村,相邻纠纷,特点,存在问题,对策
一、相邻纠纷概述
(一)相邻纠纷的概念
相邻纠纷是指相互毗邻的两个不动产所有权人、用益物权人或占有人,在用水、排水、通行、通风、采光等方面根据法律规定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[1]。
(二)相邻纠纷的特点
1、相邻纠纷发案类型不断增多,但标的额不大。
相邻纠纷除了常规的相邻用水、排水、共用通道外,还有新型采光、通风、空气污染和噪声等类型的相邻纠纷。
2、当事人关系特殊,矛盾对抗性激烈,易引发群体性诉讼,调解率低。
相邻纠纷案件当事人多是邻居或同组村民,有的甚至是亲戚,在生产生活中朝夕相处,难免会有摩擦。在农村,家庭观念性较强,发生纠纷后,各自的亲朋好友不积极劝阻,反而直接参与犯罪,突发性和激情性较强,不易控制,有可能形成群体性事件,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性。
3、当事人维权意识较强,但法律素养不高。社区及新闻媒体的法制宣传增强了他们的维权意识,但在诉讼中将权利片面的绝对化,没有认识到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性。且多数人法律程序意识差,如缺少诉讼风险意识,一味地把败诉后果归咎于法院;对诉讼规则缺乏应有的了解,如因向法院提供证据超过举证期限而败诉,不服一审判决却不提起上诉而是到原审法院纠缠不休[2]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