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25-04-30 00:27 所属分类:行业资讯 点击次数:
在文化产业日益发展的今天,原创文学是原创文学创作的基础,而主流的作家却离不开文学期刊的培养。但现在为其提供文学食粮的文学期刊却变成了外人,很多原创作品被任意转载、传播、改编成影视作品,文学期刊却得不到任何利益-期刊之家_中文核心期刊_期刊论文
在文化产业日益发展的今天,原创文学是原创文学创作的基础,而主流的作家却离不开的培养。但现在为其提供文学食粮的文学期刊却变成了外人,很多原创作品被任意转载、传播、改编成影视作品,文学期刊却得不到任何利益。
《北京文学》社长兼执行主编杨晓升认为,“要么承认原创文学期刊的公共文化职能,要么出台相关政策保护文学原创,否则原创文学期刊的处境会很尴尬。” 在当前文化市场环境中,对原创文学、对文学期刊的保护,明显缺乏相关的政策和法律,最大限度地鼓励并保护文学原创,保护原创文学杂志就是保护文学的基础。”
杨晓升说,一个很普遍的现象是,原创文学期刊作品被选刊类杂志或其他报刊转载,要么不付稿酬、不寄样刊,要么付出的稿酬也就千字30元至40元,“我们给一部重点作品付出的最高稿费是千字数百元,而转载报刊付的这点稿酬与我们原创的投入相比显然是不相符的。”
面对这种现状,国家应该制定相关法律规定,比如在《著作权法》修改中就应规定,其他报刊转载、选载、连载或网上传播原创文学杂志的作品,以及影视(广播)作品的改编,必须得到原创文学杂志许可,并以高于原创文学期刊的稿酬,付给杂志社和作者。
“一方面是政策的缺失,一方面是管理过于死板,这让举步维艰的文学期刊难以获得更大的生机。”期刊界人士发出了如此感叹。
“没有一个国家像中国这样有那么多文学期刊,每个省、每个地级市都有刊物。”杂志社每天都能接到来自全国各地的文学期刊,而这些刊物大部分都靠企业赞助,也有很多靠地方政府养活,但在市面上却难见踪影。
“目前对文学期刊的管理,自己进行经营,办成一个高品位的散文刊物,那是肯定不行的。“国家政策应该更加灵活,应该鼓励优秀文学期刊,利用品牌优势,收购一些办不下去的期刊。”如果有类似政策出台,《大家》也许就不会有眼下这种窘迫局面了。
在文化产业日益繁荣的今天,文学创作不仅是迫切需要保护的,也是需要国家出台政策来维护且给文学期刊相对公平的利益所得,如果有类似政策出台,也许文学期刊就不会再有类似《大家》这样的事情发生了。